法制晚報訊 本月5日起,中小學音樂教室、舞蹈教室、書法教室等專用教室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杜絕復雜、過度裝修。日前,北京市教委下發《關于加強中小學室內裝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區教委和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,防控因室內裝修改造導致的環境污染問題。
學校全程監管杜絕過度裝修
近年來,中小學校裝修改造工程取得較大進展,為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供了保障,但同時也存在重美觀、輕環保、注重裝飾性、輕視功能性、管理粗放等現象,出現過度裝修和室內空氣污染等問題。
為改變這種狀況,市教委要求各區教委全面統籌和協調學校裝修改造工作,規范管理流程,學校則要對裝修改造項目實行全過程監管。
通知要求,學校裝修改造工程應以滿足功能需要、消除安全隱患為前提,實行項目庫管理。大規模或整體裝修改造工程間隔時間科學合理,小規模局部裝修改造工程不得重復進行。
區教委應成立專家論證組,加強入庫項目論證,避免裝修改造項目的隨意性;應對學校裝修改造內容和實施方案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進行論證,同時對裝修材料、裝修周期、施工條件、環境污染評估等進行把關。按照安全環保、樸素實用、完善功能的要求,不得現場制作學生貯物柜等家具,音樂教室、舞蹈教室、書法教室、多功能廳等專用教室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杜絕復雜、過度裝修。
裝修后空氣質量不合格不得驗收
市教委要求裝修中要重視材料的選購和使用。應選擇市場上信譽好、品牌強、質量優、資質全的正規廠家的環保產品,特別是油漆、涂料及膠黏劑類材料。應選擇有資質、信譽好的施工、監理等參建單位,防止施工中使用假冒、偽劣材料。
裝修改造工程完成后,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要求及時組織竣工驗收,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應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,選取由國家質監部門備案的、具有CMA資質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,并采用見證檢測。對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檢測不合格的項目,不得通過驗收,對超標的學校,要立即整改并按有關規范治理。
市教委要求,在加強監管中要建立責任追查機制。區教委承擔管理責任,實施主體承擔主體責任,實施主體法人為第一責任人。此外,還將建立公眾參與監督機制。學校在裝修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,要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,主動做好家長溝通工作。